|
甲型H1N1流感自助保险卡产品介绍
H1N1流感自助保险卡A: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
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 |
2万元 |
50元 |
|
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 |
2万元 |
H1N1流感自助保险卡B:

保险方案:
|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
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 |
8万元 |
200元 |
|
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 |
8万元 |
投保对象:被保险人限年龄在3周岁—75周岁,凡常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个人,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且航空业、海关、口岸及医疗卫生行业的个人除外。
投保份数:每一被保险人仅限投保1份,多投保无效
保险期限:壹年
保险责任:
(一)甲型H1N1流感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因此身故的,保险人按其身故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二)甲型H1N1流感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十五天后(续保者自续保生效后),经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罹患甲型H1N1流感并在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按其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医疗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开始前十五天及保险期间内进入过疫区的为除外责任。
【疫区】以国家旅游局针对甲型H1N1流感发出的旅游警告目的地为准。
参照条款:《平安甲型H1N1流感综合保险条款》 |